《圖書贈與合同》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還記得過去經常會有圖書捐贈的活動,將各種各樣的書籍送到需要他們的地方。各種各樣的圖書進入圖書館或者個人手中,下面為大家帶來圖書贈與合同。
第二條交付及驗收
(一)交付時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將本合同的標的物圖書交予乙方。
(二)交付地點:由乙方至甲方所在地提取圖書/由甲方將圖書帶至乙方所在地交予乙方。
(三)乙方提取圖書的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運送圖書至乙方所在地的費用由甲方自負。
(四)驗收:在乙方收到圖書時,乙方應當即進行驗收,雙方確認無誤后視為完成驗收。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當保證其對該贈與乙方的圖書享有所有權、處分權,其權利合法、真實、有效。
(二)乙方將受贈的圖書陳設于乙方協會的閱覽室,并委任管理員,提供會員閱覽,保管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義務時,甲方可撤銷合同。
(四)乙方如欲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理須經過甲方的同意或遵照甲方的指示。
第四條保密
(一)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均應予以保密。
(二)信息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下情況披露該等信息:
1.該信息由于信息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
2.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屬機構或項目經辦人員披露;
4. 獲得信息擁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
第五條不可抗力
(一)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
2.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并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中應當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原因說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當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予以修改或終止。如果一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損失。
(三)如因一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捐贈的主要來源包括:①知名人士或藏書家,在晚年或去世后,由自己或親屬將其著述或收藏贈送;②國外友好人士或機關團體將其著述或收藏的珍貴書刊贈送;③文獻出版單位將其出版物贈送;④作者在著述過程中,或得到圖書館的大力幫助,或與圖書館有密切聯系,而將其著作贈送;⑤在高校圖書館,有時也收到教師的贈閱本。多數文獻都是自愿贈送,但也可以由圖書館主動要求贈予館藏。許多圖書館為國內外著名人士贈送的文獻資料建立特藏,以供研究參考之用。贈送有利于節約采購經費,并能獲得珍貴文獻,但贈送文獻通常缺少系統性,受贈部門須按照館藏發展政策加以審慎挑選,無收藏價值的贈品可以轉讓,通常是與其他圖書館交換。
熱門評論
最新評論